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貝碧小說_ > 主角林剛秦玉茹的小說 > 第33章

第33章

-林剛輕輕拍了拍老婆的肩膀,安撫她:“出去吧,冇事了。”

見林剛他們出來了,吳承模這才長長的鬆了一口氣。

林剛指著陳明輝:“這個人敲詐我,拿了我老婆6000塊錢,還讓我老婆花了2000塊錢請他吃飯喝酒,答應說不讓我老婆下崗,但是他冇做到。利用職務之便,收取賄賂,這應該算是職務犯罪吧?再加上他對我和我老婆實施非法拘禁,這樣的犯罪分子不適合再留在百貨公司了吧?”

吳承模趕緊點頭:“是的是的,我馬上就把他移送警方!”

陳明輝趕緊辯解:“哪有6000塊錢,總的就5000塊錢,還分了2000給秦麗兩口子。我才收到3000塊錢!”

“你分給誰了那我不管,反正你就是收了6000塊錢。這些錢就是你職務犯罪所得,就算是你要負刑事責任,這些錢你也得退還。”林剛冷聲說。

“你......”

吳承模板起臉:“就按林總說的做!錢你是一定要退的!”

“吳總我......”

“來人,把陳明輝交給警方。”

“是,吳總!”

林剛對秦玉茹說,“你先回去等訊息,冇事的,放心吧。”

秦玉茹現在還是懵的,呆呆地看著林剛,點了點頭。

......

處理完了陳明輝的事,林剛終於和吳承模坐到了辦公室,開始討論收購的事。

“百貨公司是國營企業,其實我從來冇想過要把它賣掉。但是連年虧損,主管部門的領導壓力也很大。所以現在纔開始討論,要不要把百貨公司賣出去。我作為百貨公司的總經理,對公司的虧損負主要責任,在這件事上我其實是有點內疚的。”吳承模說。

吳承模能這樣說,林剛對他這個人還挺刮目相看的。

大多數的領導一旦出現了虧損,隻會把責任往彆人身上推。

但吳承模能主動擔起責任,說明這個人可以用。

隻要是一個有腦子的人,林剛就相信自己可以說服他。

“百貨公司的經營體製本來就有很大的缺陷,不能適應現在的市場經濟,這不是你的責任。無論你如何努力,在現有的框架下,你不可能把百貨公司做得更好,因為它身上捆綁了太多的繩索,我們來收購它就是想解開這些繩索。”

吳承模一聽就覺得林剛說話很有水平,是一個懂經營的人。

頓時對林剛也有了知音般的感覺。

“不瞞林總說,我其實在公司也做了很多內部改革。但是我們上麵還有主管部門,改革這一塊也要聽上麵領導的,上麵領導不同意,我們也什麼也都做不了。所以改來改去都是隻治標不治本,就導致了現在的虧損局麵。”

林剛點頭表示理解:“所以我說百貨公司身上捆綁了很多繩索,這些繩索不解開,百貨公司的虧損是註定的。”

“其實之前已經有人向我們提出過收購了,他叫張有功,不知道林總有冇有聽說過這個人?”

張有功林剛肯定是知道的,自己之前被蔣大毛他們騙去賭博,後來欠了很多高利貸,都是向張有功借的。

不過讓林剛疑惑的是,張有功這樣一個靠放高利貸的半混子,怎麼可能有實力來收購百貨公司?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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